债务抵押合同是怎样的

2024-05-19 16:55

1. 债务抵押合同是怎样的

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④抵押财产的价值;
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⑦违约责任;
⑧争议解决方式;
⑨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民法典里如何确定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确定抵押权,应当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一条【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址等。
2.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抵押期限。
4.抵押物的基本情况,即用于使用权抵押的土地的位置、面积等。抵押物状况关系到抵押的目的能否实现,所以有关抵押物的基本情况必须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5.抵押权担保范围。
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约定事项。
8.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00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债务抵押合同是怎样的

2. 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有效吗

如果没有其他债权人的话,抵押合同是完全有效的

如果债务人还有其他债权人的话,抵押合同只是部分有效

例如一套房子100万,甲欠你200万,同时甲还欠其他三人300万

甲单独跟你签了抵押合同,如果换不起钱,房子给你

这个只是部分有效,伤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其他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应该把房子卖掉,你只能分得100万x2/5=40万

3. 什么是抵押担保合同的主债权合同

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以借贷关系为例,借贷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是为了实现债权,从属于借贷合同而存在。借贷合同消灭时,抵押担保合同无法单独存在。

什么是抵押担保合同的主债权合同

4. 抵押合同是从合同吗

法律分析:抵押合同不是从合同。从合同是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而抵押合同无论有没有其他附带合同都是有效的,所以它不是从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抵押合同是从合同吗

法律分析: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以上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合同是从合同吗

6. 抵押合同能对抗债权么?

合同债权不能对抗抵押权。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也有例外的情况。物权原则上优先于债权,但是不动产租赁在各国民法立法例上均属于债权,但大多都规定承租使用权优先于租赁物受让人的所有权及在租赁物上后设定的他物权。
一、执行财产分配顺序法律依据
如果有多份生效法律文书必须要确定金钱给付内容,并且多个债权人必须要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那么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就要均无担保物权,然后要按照执行,法院就要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进行受偿。但是由于多个债权人有不同的债权,然后又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那么最后就要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二、抵押权和留置权有哪些区别
抵押权与留置权的主要区别:
1、标的物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仅为动产,抵押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成立条件不同,抵押权是根据双方的协议建立的,而留置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不需要债务人的意思;
3、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权在债权已清偿期但未清偿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行使,而留置权在债权已清偿期但未清偿的情况下,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
4、优先效力不同,同一动产同时有留置权和抵押权的,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因此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三、物权的优先效力指什么
物权的优先效力,也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冲突的权利并存时,效力强的权利排斥效力弱的权利的实现。这种效力的强弱既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也体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
(1)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2)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即物权相互间也有优先效力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7. 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一个吗

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不一样。借款合同是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属于借款合同的补充,相当于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生效的,抵押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无效不代表借款合同就无效。
一、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
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
(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因违法而无效。
(二)企业资金拆借有效的情形。
1、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2、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八分高利贷还不起担保人怎么办
1、高利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是有责任偿还债务的,但对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不偿还。
2、月息八分算是高利贷。月息8分表示月利率是8%,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不发生效力。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三、两份九厘利息是合法的吗?
不合法。2分九厘利息一般指的是月利率百分之二点九,相当于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四,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区间在百分之二十四至百分之三十六之间,则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利息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如果已支付该部分利息,属自愿履行范畴,不能请求返还;如果尚未支付该部分利息,请求借款人支付的,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一个吗

8.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吗

不是。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基于借款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一个担保合同,是保证借款到时能够归还的一个从合同。借款合同如果无效,抵押合同则无效。但是如果抵押合同无效,则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欠货款不还起诉可以要利息吗
欠钱不还起诉可以要求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欠款如果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合同对利息有约定,则可以以合同为主要依据计算利息,债务人可以依此来主张利息;如欠款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需分两种情况:借款合同对利息和借款期限均无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借款人及时偿还欠款,债权人不能主张利息。
二、民间借贷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民间借贷的,由借贷双方协商好借贷相关问题,例如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等内容,协商好后签订借贷合同,如果个人之间借贷的,借款交付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三、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都有法律效力。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